6 | 經濟層面 |
1. | 可持續發展的投資 |
1.1 政府每年投入數十億元的公帑,推行綠化香港及可持續發展項目。環境局與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在2009年的綜合開支約共23億元。
環境局 開支總額: 5,900萬元 |
環保署 |
2. | 政策與計劃綱領的經濟影響 |
能源政策與經濟 2.2 2009年,我們提出條例草案,倡議實施強制性『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以達到更高的使用能源經濟效益(詳見研究個案9)。 2.3 二零零九至一零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亦將電動車列為重點環保措施,我們會全力推廣這種車輛,支持香港打造綠色經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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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者自付措施
2.4 本港不少住戶及工商機構均須繳付排污費。自2008年開始的10年內,排污費的收費率正逐漸遞增,以回收部分營運成本。
2.5 我們於2009年在本港實施第一個強制性生產者責任計劃,推出每個塑膠購物袋五角的環保徵費。由於計劃成效理想,我們現正就廢電器電子產品擬劃第二個生產者責任計劃。我們亦正研究都市固體廢物收費的可行性,並同時在2009年進行一項基線研究,蒐集各類工商機構廢物產生和管理方面的資料。
財務資助措施
2.6 直接的財務資助可推動社會各界紓減污染。政府早於2007年動用32億元開展計劃,鼓勵歐盟前期和歐盟I期車車主轉換污染度較低的新車,該計劃定於2010年初結束。我們亦寬減環保汽油私家車及環保商用車輛的首次登記稅,並在2009年將電動車輛豁免首次登記稅的優惠期延長五年。我們在2010年會推出更多優惠及資助,包括為環保車輛的資本開支提供利得稅扣除及一個新5.4億元鼓勵歐盟II期車車主轉換新車的資助計劃。
2.7 我們在2008年啟動了一項計劃,鼓勵和協助廠商採用清潔生產技術及作業方式,從而減少空氣污染物的排放和提高能源效益,政府將為此投入9,300萬元。截至2009年底,共有435宗資助項目獲得批准。此外,行政長官發表的二零零九至一零年施政報告亦建議擴大「清潔生產伙伴計劃」的技術支援範圍至包括減控污水排放方面。
2.8 政府還透過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和可持續發展基金為廣大市民提供不同形式的財務資助,促使他們支持倡導環保及可持續發展的計劃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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