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紓緩措施
管理 ──
與承建商、顧問、發展商、環保小組及工地督導人員加強接觸及保持聯繫,從而得到良好的溝通及工作關係,以迅速順利地解決與環境有關的投訴。
限制 ──
承建商及發展商協議只在8:00-18:00時使用機器,而不是《噪音管制條例》允許的7:00-19:00時,以盡量減低附近居民的噪音滋擾。
對混凝土配料機的新意念
── 採取完全密封混凝土配料機(首創),18:00時後不進行任何混凝土工程,以減低噪音對鄰近民居的滋擾。
隔音屏障
── 使用隔音屏障及重整嘈吵的建築工程分多階段進行,減低噪音滋擾。
污水處理
── 安裝現場污水處理設施,而非化糞池用作處理寫字樓廢水。又提供設計適當的沉澱設施處理泥水。
防塵布 ──
外露泥土表面放置尼龍布及灑水,減少塵埃。
監察 ──
頻密地進行監察,確保遵守環保的規定。
回收再用
── 實施廢物管理計劃,促進廢物減量及再用在工地回收的建築廢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