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谘询委员会

职权范围

废物管理小组的职权是:

 

 

(一) 监察香港有关固体废物(包括都市固体废物、建筑废物和特殊废物)的趋势和管理等问题;

 

 

(二) 研究海外实施有关减少废物的措施(包括法例制定和技术开拓)及其在香港实施的可行性;及

 

 

(三) 就减少废物的政策和方案,以及处理不同类型废物的措施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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