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署
二级工人
薪酬:第一标准薪级表第0点(每月15,175元)至第一标准薪级表第8点(每月17,880元)。
入职条件:申请人须–
| (a) | 能够以广东话/中文和简单英语沟通; |
| (b) | 能够阅读简单中文和简单英文; |
| (c) | 能够书写简单中文或简单英文;以及 |
| (d) | 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请参阅注 (1)) |
注:
| (1) | 政府会测试所有应征公务员职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知识。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是所有公务员职位的入职条件。申请人必须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中取得及格成绩方会获考虑聘用。如申请人在申请公务员职位时仍未曾参加相关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或未曾在相关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考获及格成绩,仍可作出申请。他们会被安排在招聘过程中参加相关《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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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申请人须通过相关的技能测试。 |
职责:二级工人的主要职责是–
| (a) | 一般办公室行政支援,包括派递、体力劳动工作、接待处当值,以及其他后勤支援工作等; |
| (b) | 支援日常外勤工作,包括准备器材、抽取河水及沉积物样本、把样本送交化验室、处理沉重监测器材、提起沙井盖、收集水监测样本等;以及 |
| (c) | 支援化验室工作,包括清洁及准备器材、处理危险化学品、处理化验室杂务等。 |
( 注:二级工人 或须(i)轮班当值、不定时、通宵,以及在恶劣天气下工作;(ii)到偏远地区及在户外工作;(iii)穿着制服;以及(iv)在紧急事故发生/台风吹袭/其他天灾发生时执行职务。)
聘用条款:获取录的申请人通常会按公务员试用条款受聘三年。通过试用关限后,或可获考虑按当时适用的长期聘用条款聘用。
申请手续:
| (1) | 申请表格〔G.F.340(7/2023修订版)〕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谘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下载。新版本的政府职位申请书G.F. 340(7/2023修订版)已于2023年7月26 日正式生效。申请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后展开招聘的政府职位,必须以新版本的申请书G.F. 340(7/2023修订版)递交申请。如申请人递交了旧版本的申请书〔G.F. 340(3/2013修订版)〕,本署会要求申请人重新填写新版本的申请书G.F. 340(7/2023修订版),并在七日内提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的申请书G.F. 340(7/2023修订版)。如申请人在指定限期内未能重新递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请书G.F. 340(7/2023修订版),其申请将不获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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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申请人必须于2025年12月19日或之前透过下列其中一个方式递交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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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以邮寄方式把已填妥的申请表格,连同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副本包括(i)学历;(ii)就业记录;以及(iii)《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及格成绩(如适用),送交至以下联络地址。请在信封面注明「申请二级工人职位」;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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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透过公务员事务局网页(http://www.csb.gov.hk)作网上申请,并于2025年12月30日或之前将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副本(列于上文第(2)(a)项)(如适用)以邮寄方式送交至以下联络地址或电邮至appointments@epd.gov.hk。请在信封面注明「申请二级工人职位」,以及在证明文件副本的每一页上注明「网上申请编号」。如申请人未能在2025年12月30日或之前递交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副本(如适用),其申请会被视作资料不全,将不获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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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以邮寄方式提交的申请表格及/或相关证明文件副本,递交日期会以信封上邮戳所示日期为准。为避免邮件过期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本署,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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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没有使用指定申请表格,或申请表格填报的资料不全、或逾期递交、或没有递交相关证明文件副本(如适用)的申请、或以传真或电邮方式提交的申请表格,将不获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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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申请人请尽量在申请表格上提供一个电邮地址。申请人如获邀参加技能测试及/或遴选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十四个星期内以电邮或邮寄方式接获通知。由于审核所有申请表格需时,申请人获邀请参加技能测试及/或遴选面试并不表示其已符合本职位的入职条件。申请人如不获邀参加技能测试及/或遴选面试,可视作落选。 | |
联络地址:新界西贡将军澳唐贤街30号将军澳政府合署北座14楼环境保护署招聘、编制及职位调派支援课
查询电话:3863 1404
截止申请日期:2025年12月19日
刊登职位的报章(刊登日期):明报(2025年12月5日)及南华早报(2025 年12月6日及12月13日)
附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公务员职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申请人如获聘用,将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并成为公务员。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发出聘书时的规定为准。
(e) 顶薪点的资料只供参考,该项资料日后或会有所更改。
(f) 附带福利包括有薪假期、医疗及牙科诊疗。在适当情况下,公务员更可获得房屋资助。
(g)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申请人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申请人,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申请人会获邀参加技能测试及/或遴选面试。
(h)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技能测试及/或遴选面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www.csb.gov.hk 内的“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i)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将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寄交至下列联络地址或电邮至appointments@epd.gov.hk。
(j) 在临近截止申请日期,接受网上申请的伺服器可能因为需要处理大量申请而非常繁忙。申请人应尽早递交申请,以确保在限期前成功于网上完成申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