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署
暑期实习生
(2026年专上学生暑期实习计划)
[津贴:港币每月11,500元]
一般要求:申请人必须 –
(1) 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2) 现正修读本地或海外专上院校 的全日制学位课程,并且在实习期开始前并非正在修读或刚完成最后一年课程;
(3) 现正修读附录I所列的相关实习空缺指明的学科或科目;以及
(4) 能操流利粤语和英语;
职责:各实习空缺的工作性质或参与的项目载列于附录I。获取录的暑期实习生在实习期完结前,须就其实习内容作简报及提交一份培训报告。
聘用条款:获取录的暑期实习生会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用,实习期由2026年7月初至8月底,为期约8个星期。暑期实习生一般须每周工作44小时。
福利:获取录的暑期实习生在符合《雇佣条例》规定的适当情况下,可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公众假期和病假日。《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规定适用于暑期实习生。
申请手续:
(1) 就读于本地专上院校的学生须经所属院校的学生事务处/就业辅导中心递交申请。申请人须留意所属院校订出的截止报名日期。
(2) 在海外专上院校就读的学生须下载申请书(附录II),并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把填妥的申请书,连同由所属院校有关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的副本电邮至appointments@epd.gov.hk。该证明文件须确认申请人的学生身份,包括证明申请人并非就读最后一年课程,或提供其预计毕业日期。所有所需文件必须整合为一个档案以PDF或MS WORD格式递交。
(3)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在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把修业成绩副本和证书副本电邮至appointments@epd.gov.hk。
(4) 申请人最多可申请两个暑期实习生空缺,每个实习空缺须分别填写一份申请书。申请人须在申请书(附录II)中「申请实习空缺名称」一栏清楚注明拟申请实习空缺的职位编号。申请多于两个实习空缺者将不获考虑。
(5) 申请人须确保已在申请书上提供正确的电邮地址,并有责任自行查阅电邮,以确保邀请信或通知信妥为收悉。申请人如获邀参加预计在2026年4月至5月举行的遴选面试/笔试,将会收到电邮通知。申请人如在2026年5月底前仍未获邀参加遴选面试/笔试,可视作落选。
(6) 申请书的填报资料不全、或逾期递交、或未有使用指定的申请书、或欠缺所需证明文件副本的申请,将不获受理。
附注:
(1)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2)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以上职位。
(3)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4)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5)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遴选面试╱笔试。
(6)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遴选面试/笔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内的 “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栏目下参阅该资料册。
查询地址及电话:新界西贡将军澳唐贤街30号将军澳政府合署北座14楼环境保护署招聘课。查询电话:(852) 3863 1409。
截止申请日期:2026年3月25日下午六时正(香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