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空气污染物排放清单 - 民用航空

民用航空排放源分类分析

民用航空排放

民用航空的排放占2018年本地空气污染物的总排放量少于8%。在2001年至2018年间,航班升降量增长了117%,导致氮氧化物排放量增加了101%。

机场管理局已于2014年12月起全面禁止在廊前停机位的飞机使用辅助发电机组。这些措施减少了燃烧航空煤油的排放。

民航处遵照《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6,第二卷第三部分第二章的标准,对使用香港国际机场的航机的引擎进行认证,以减少空气污染物排放。该文件订明飞机引擎必须符合四种排放的标准,包括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此外,民航处利用卫星导航的最新发展技术,改进空中航路系统,缩短了航机的飞行距离,及使更多航机以最佳的高度和燃油效率飞行,从而节省燃油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