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空气污染物排放清单 - 道路运输

道路运输排放源分类分析#

道路运输排放

道路运输是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及一氧化碳的主要排放源,分别占2018年总排放量的18%、21%及50%。整体而言,虽然行车公里数于2001年至2018年间上升21%,但道路运输的排放量却减少约40%至98%。

在2010年至2018年间,道路运输的氮氧化物、可吸入悬浮粒子、微细悬浮粒子、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及一氧化碳排放量大幅下降,主要归因于一系列的车辆排放管制措施,当中包括利用路边遥测仪器侦测排放过量废气的汽油和石油气车辆,以加强管制这些车辆的废气排放;为欧盟二期及三期专营巴士加装选择性催化还原器;分阶段淘汰约82 000辆欧盟四期以前柴油商业车;以及由2017年7月1日起分阶段按车辆类型,把首次登记车辆的废气排放标准收紧至欧盟六期。政府正筹备逐步淘汰约40 000辆欧盟四期的柴油商业车辆;在2020年下半年起分阶段将首次登记的电单车废气排放标准收紧至欧盟四期,并将首次登记的小型巴士 (设计重量逾3.5公吨) 及巴士 (设计重量不逾9公吨) 废气排放标准收紧至欧盟六期;以及将全面资助专营巴士公司进行为欧盟四期及五期专营巴士加装强化选择性催化还原器的试验,以提升它们的氮氧化物排放表现至欧盟六期水平。因此,我们预期道路运输的排放量,将会进一步下降。

由于本港自2007年12月引入含硫量低于0.001%的欧盟五期柴油,在过去数年间,汽车的二氧化硫排放量一直处于甚低水平。

 

#除二氧化硫外, 2001、2003、2005、2009 及2010至2018年主要空气污染物排放量是根据实际数据计算,其余年份的排放量则透过插值法计算。行车公里数由运输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