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废气测量系统操作证书

背景

为确保及维持使用便携式废气测量系统(PEMS)测量车辆废气的技术水平,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已为使用PEMS测量车辆废气的操作员设立证书制度。 

「便携式废气测量系统操作证书」将由签发日期起计有效两年。

环保署在使用PEMS测量车辆废气的标书/报价中,可能会规定竞投者的操作员须具备此证书,以证明其技术水平。

 

邀请参与培训/练习时段及考试

任何人士如参加并通过环保署的笔试和实习试,将获颁发「便携式废气测量系统操作证书」。

任何人士如欲参加笔试和实习试,须在 附件A  的回条所订明的限期前,填妥并交回回条。应试者应在参加考试前,阅读附件B  的「考试规定」及「应试者须知」,了解有关笔试和实习试的详细资料。

环保署亦定期在其代表在场指导下提供使用PEMS及其配件的培训/练习时段。 培训/练习时段,笔试和实习试将于香港新界青衣担杆山路27号的PEMS实验室举行。

有关使用PEMS的培训/练习时段,笔试和实习试的日期时间如下:

考试:

笔试:2024年7月18日(星期四)上午10时30 分;以及

实习试:2024年7月18日至22日期间的任何日子 (应试者将获个别编配实习试的确实日期和时间)。

培训/练习时段:

日期:2024年7月10至12日
时间:上午9时30分至下午5时30分

* 在不影响环保署日常运作的前提下,任何人均欢迎参与上述培训/练习时段。

 

查询

如对考试或培训/练习时段的安排有任何查询,请联络何女士(电话:852-5190 2055;电邮:annaho@ep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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