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2010年6月18日起,营商机构购买合资格的环保车辆所招致的资本开支可以从利得税中扣除,新的税务宽减将适用于2010/11及其后的课税年度。
这项税务优惠措施涵盖以下三种环保车辆类别:
(A) 环保署所执行的 "环保商用车辆税务宽减计划"〔以下简称 "通过审批的环保商用车辆" 〕下的环保车辆;
(B) 混合动力车;以及
(C) 电动车。
在2025年3月31日,已通过环保署审批的合资格环保车辆:
注1:环境保护署每年会按技术发展及当时法定的新登记车辆废气排放标准,检讨上述税务宽减计划认可标准。环保车辆资本开支的利得税扣除是以车辆购买日期计算,此计划下的合资格环保车辆,如要获得 "环保商用车辆税务宽减计划" 下的首次登记税扣除,必须在车辆首次登记时符合当时认可标准。
环保署会为符合 "环保商用车辆税务宽减计划" 的合资格环保车辆签发环保车辆证书,企业在新税务优惠计划生效或以后购买这类别车辆时,应向车辆供应商索取环保车辆证书副本作报税用途。
如企业未能取得环保车辆证书〔例如:二手车辆或新税务优惠计划生效之前已购买的合资格环保车辆〕,车主可以填妥以下表格,向环境保护署核实。
(申请表格)
混合动力车和电动车型号都属于新税务宽减的合资格环保车辆。现时本港市面上混合动力车及电动车的型号:
环境保护署(有关合资格环保车辆事宜)
电话 : 2594 6392
传真 : 2824 9361
地址 : 香港湾仔税务大楼34楼,环境保护署流动污染源组
税务局(有关资本开支扣除税务宽减事宜)
电话 : 187 8088
地址 : 香港九龙启德协调道5号税务中心1楼
网址 : http://www.ird.gov.hk/chi/faq/efv.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