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与解决方案

焚化 (Incineration)

焚化系统包括废物贮存/拌合及焚化机组,用于分解有机废物及含氰化物的废物。化学废物处理中心将需要焚化的废物按化学成份贮存在缸内,再经掺和,才输入焚化炉。

焚化机组包括一个旋转窑、一个二级燃烧室、废热回收锅炉及空气污染控制系统。焚化炉把拌合缸内的液体及泥浆,以及可燃烧容器内的固体加以焚化。焚化时,窑炉及二级燃烧室内的温度分别在摄氏850至1000度以上。如焚化特别危险的废物(如含多氯联苯),二级燃烧室需以摄氏1100度以上运作。燃烧产生的能量将以蒸汽形态在废热锅炉内回收,为整个中心提供热能。在移离废热锅炉后,仍停留在气相中的污染物被喷淋式吸收塔及布袋除尘器除去。烟气质素持续受到监测,以符合严格的排放规定。焚化炉灰及洗涤器的固体渣滓会先送到固化系统处理,才运往中心以外的地方弃置。

焚化炉烟囱图片
化学废物处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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