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垃圾收费实施后,废物收集车辆必须在「家好运」系统开设帐户,才可使用废物处理设施处置垃圾。
「入闸费」帐户现已接受登记,申请人可到「家好运」网站登记。「入闸费」帐户共有两种,分别是「甲类帐户」及「乙类帐户」。
甲类帐户
主要适用于有垃圾收集车辆登记于其名下的公司或个人 (如私营废物收集商)
|
乙类帐户
主要适用于具规模的废物产生者 (即日常产生大量垃圾的处所,例如大型设施、工厂、商场等)
|
收费水平
根据弃置地点,按垃圾重量收取的「入闸费」分别如下:
- 四个市区废物转运站及新界西北废物转运站:每公吨 395 元;
- 其他废物转运站及堆填区:每公吨 365 元。
登记须知:
- 申请人须上载以下文件 / 资料:
- 身份证 (如个人登记) / 商业登记证 (如申请人为有限公司)
- 车辆登记文件 (正反两面) (适用于「甲类帐户」申请人)
- 有关车辆的照片 (适用于「甲类帐户」申请人)
- 近期的地址证明
- 申请接纳与否,署长将会以书面通知申请人。如申请被拒,申请人可在通知书发出日期起计14日内,以书面向署长提出上诉。
- 若申请获接纳,申请人会收到由环保署发出的按金缴费单。「甲类帐户」申请人须为每辆登记车辆缴付港币3,000元可予退还的按金。「乙类帐户」申请人须为每张电子载运入帐票缴付港币550元可予退还的按金后,方可使用电子载运入帐票。
- 日后如有资料更改,例如更改地址、电话、车辆资料等,帐户户主须尽快通知本署。
如对「入闸费」帐户有任何疑问,可循以下途径联络我们:
电话:2838 3111
更多关于都市固体废物收费的资料,请浏览垃圾收费专题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