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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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海湾和大鹏湾

香港和内地以深圳河分隔,并共享后海湾和大鹏湾的水体。香港政府和广东省政府于2000年在「粤港持续发展与环保合作小组」之下成立了「大鹏湾及后海湾(深圳湾)区域环境管理专题小组」,以加强合作,保护后海湾和大鹏湾的水环境。

后海湾和大鹏湾

后海湾的水域生态系统独一无二,野生生物种类繁多。由于该处具有重要生态价值,因此米埔一带和后海湾内湾于1995年被指定为「拉姆萨尔湿地」。都市化和禽畜饲养活动,使后海湾的水体日益受到生活污水和禽畜废物污染。有见及此,香港政府和广东省政府于1990年宣布把后海湾指定为必须优先合力保护和保育的地点。

为提升后海湾水质,粤港政府于2000年制订了《后海湾(深圳湾)水污染控制联合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载明了两地政府分阶段推行的污染控制措施,主要透过拓建和优化污水基础设施,减少污水排入后海湾。双方会定期回顾「实施方案」,以评价方案的成效和制订所需的增补措施,包括修订「实施方案」的内容。双方正根据修订的方案积极治理水环境,逐步削减排入后海湾的污染量。自2000年代中期,主要入湾河道的水质持续改善,后海湾的水质因而亦有实质改善。深港双方会继续紧密合作,以持续改善后海湾的水质。

除后海湾外,大鹏湾在1994年亦成为粤港第二个重点研究区,粤港双方参照保护后海湾的经验,开始对大鹏湾的环境保护和区域控制策略进行研究。2003年,环保署与深圳环境保护局(现称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携手完成《大鹏湾水质区域控制策略》合作研究。研究建议大鹏湾的发展应设上限,以保护大鹏湾良好水质。

深港双方亦会定期回顾《大鹏湾水质区域控制策略》,以检视各项控制策略的成效和制订所需的增补措施。深港双方正继续推行《大鹏湾水质区域控制策略》的建议,以保护大鹏湾水环境及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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