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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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合作

为促进区域水质管理合作,粤港两地早在1990年成立了「粤港环境保护联络小组」,以便双方就共同关注的环境问题进行交流。此外,双方亦订立联合行动计划,共同处理跨境水污染问题。2000年,两地政府在原「粤港环境保护联络小组」的基础上成立「粤港持续发展与环保合作小组」(合作小组),加强跨境环境事宜的合作,合作小组于2019年与「粤港应对气候变化联络协调小组」合并成为「粤港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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