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署对管制堆填及非法倾倒废物活动所进行的工作

为管制及遏止香港的堆填及非法倾倒废物活动,环境保护署的环保法规管理科已加强以下几个主要范畴的工作:


1) 执法工作

环保法规管理科的四个区域办事处各备有一份详列所属地区的堆填地点及非法倾倒废物黑点的名单。执法小队会不时在这些地点进行巡逻和埋伏行动。环保署会根据 《废物处置条例》(第354章),向违例人士作出检控。

非法倾倒废物

非法倾倒废物

2) 情报及资料搜集

我们会定期与多个政府部门,例如民政事务处、分区地政处、警务处、食物环境卫生署和房屋署等交换情报,以更新堆填地点及非法倾倒废物黑点的名单。在执法工作上,市民的举报及投诉也是重要的资料来源。

3) 宣传及教育

环保署执法工作无论如何全面,仍不足以监察全港每个可能成为非法堆填或倾倒废物的地方。因此,环保署会透过一系列的宣传及教育活动,呼吁市民提供协助,首先是切勿参与任何堆填及非法倾倒废物活动,其次是向当局举报这类违法行为。环保署已印制了一些宣传单张及海报,向市民传达这些讯息。

4) 伙伴计划

除了宣传活动外,环保法规管理科亦与物业管理业及建造业合作,分别开展了物业管理伙伴计划建造业伙伴计划。这些伙伴计划的其中一个重点,是妥善管理屋苑及建筑工地或项目所产生的建筑废物。

5) 拆卸及装修废物

环保署会主动到新的住宅发展项目,提醒管理公司注意楼宇装修工程可能引起的建筑废物处置问题,并鼓励他们采取多项行政措施,例如实施装修承办商登记或按金制度、在工地提供箕斗暂时贮存废料、就装修废物的处置采用运载记录制度等,以控制及管理拆卸或装修废物的存放及处置。

6) 其他防止堆填及非法倾倒置建筑废物活动的措施

环保署会与其他政府部门合作,在已知的黑点及问题严重的地点实施预防措施,例如加设围栏、警告牌及路障,以遏止非法堆填及倾倒建筑废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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