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编辑的信

2006年1月7日致东方日报编辑的信 - 回应有关「专用气站每月调价」 的报导

拜读 贵报一月七日有关专用气站每月调价的报导,其中引述部份论者对政府建议的理解略有偏差。请容许我们借贵报一角澄清如下。

石油气车辆在专用气站排队轮候加气是由于专用气站石油气上限价格滞后所致。根据现行营办商和政府签订的设计、建造及营运合约,专用气站的上限价格每六个月须按国际石油气价的升跌调整一次。由于近期国际石油气价格飊升,导致大约74%的石油气车辆前往12个专用气站加气;而余下26%的石油气车辆则前往41个非专用气站加气。

专用气站的上限价格的现行定价公式包含国际石油气价格和营运价格两个元素。国际石油气价格的升跌均会每六个月直接反映在专用气站零售价格上;营运价格在合约期内不能改动,只能每年根据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作出调整。定价公式为专用气站售卖的石油气定出上限价格(P)。这公式包含两个元素,即国际石油气价格(A)及营运价格(B): P = A + B

国际石油气价格(A)会直接反映在零售价上。现行定价公式内的国际石油气价格(A)须按过去六个月的国际石油气价升跌每半年调整一次。营运价格(B)则是营办商在投标时提出的营运成本和边际利润。除每年按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变动调整外,营运价格在21年的合约期内维持不变。

在国际石油气价格大幅波动期间,专用气站的石油气零售价未能及时调整,以致专用气站出现石油气车辆排队轮候加气的情况。要解决这个因上限价格严重滞后国际石油气价格所导致的问题,需让专用气站的石油气零售价适时反映国际石油气价格的走势。把石油气上限价格的调整频率由每半年一次(即参考之前六个月的国际石油气平均价格)改为每月一次(参考之前一个月的国际石油气价格)是公平和合理的做法。

在新的调整机制下,定价公式的两个元素将继续维持不变;唯一的改动是把调整频率由每六个月一次改为每月一次。因此司机的营运成本不会增加(见附件)。在新的机制下,专用气站营办商必须按照国际石油气价格的升跌每月加减零售气价,不能加快减慢。

今后政府会每个月公布国际石油气价格,方便业界监察专用气站价格调整的变动。此外,亦会每三个月邀请专用气站营办商和业界举行座谈会以听取有关气站运作的意见。

政府与专用气站营办商签订的合约,订明专用气站零售上限价格受到政府监管,并订明价格调整机制需每五年检讨一次。现在五年期限已经届满,所以检讨价格调整机制是按合约行事,符合合约精神。

环境保护署署长
(邓忍光 代行)

二零零六年一月七日

 

附件

调整频率由每六个月一次改为每月一次,并不会增加司机的营运开支。详情见下例-

按一辆石油气的士或小巴每月到专用气站平均入气1,000公升计算,并假设六个月内的国际石油气价格依次序为每公升$1、$2、$3、$2、$1 和 $3,而营运价格(B)为每公升$1。司机每个月的平均石油气开支会如下:


每半年调整
根据现行每半年调整的安排,(A)是之前六个月的国际石油气价格的平均价,即每公升$(1+2+3+2+1+3)÷6,等于每公升$2。司机在往后6个月的石油气总开支是$(2+1) x 1,000 x 6,等于$18,000,亦即每个月$3,000。


每月调整
当实行每月调整的安排后,将会以之前的一个月国际石油气价格作计算。所以,第二至第七个月的石油气零售价会分别是每公升$(1+1)、$(2+1)、$(3+1)、$(2+1)、$(1+1)和$(3+1)。 司机在这六个月内的石油气总开支是$(2+3+4+3+2+4)x 1,000,等于$18,000。亦即每个月同样是$3,000。


实际总开支不变
以上的计算显示,每六个月调整和每月调整的安排,对司机来说,每个月的平均石油气开支并无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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