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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 2000
环保署公布一月份检控数字
一月份共有一百二十四宗因触犯环境保护署所执行的管制污染条例而被法庭定罪的个案。
个案中有二十九宗违反《水污染管制条例》、二十四宗违反《噪音管制条例》、三十九宗违反《空气污染管制条例》、三十一宗违反《废物处置条例》,而违反《保护臭氧层条例》的则有一宗。
法庭判罚的款额由五百元至二十万元不等。
法庭上月首次根据《噪音管制条例》判罚条例的最高罚款额二十万元,违例的公司为其士建筑有限公司。该公司在另一项根据同一条例而定罪的个案中则被判罚十万元。
完
二○○○年二月二十二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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