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 2000 环保署公布四月份检控数字 四月份因触犯环境保护署执行的管制污染条例,被法庭定罪的个案共有一百二十七宗。 其中有二十九宗个案是违反《水污染管制条例》、二十六宗违反《噪音管制条例》、四十六宗违反《空气污染管制条例》,而违反《废物处置条例》的则有二十六宗。 法庭判罚的款额由五百元至六万元不等。 一名男子因违反《水污染管制条例》牌照规定,被判罚款四万元及监禁二十八日,缓刑两年。 完 二○○○年五月十六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