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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环保署有条件批准上水至落马洲支线环评报告
环境保护署署长今日(三月十一日)有条件批准上水至落马洲支线隧道/高架桥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该环评报告已根据《环境影响评估条例》于二○○二年一月七日至二月五日供公众查阅。环境谘询委员会辖下的环评小组委员会在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及二月七日的会议上深入研究该环评报告,而环谘会亦在二月二十六日的会议上详细讨论及通过该报告,并提议加入四项条件。
环保署署长在考虑于供公众查阅报告期间所接获的八十六份公众意见书,以及环谘会和渔农自然护理署提出的意见后,作出决定。
工程倡议人九广铁路公司须全面履行环评报告内所有建议,并遵守严格的环境监察及审核计划。
九广铁路公司须在动工前成立环境委员会,就工程的环保工作提供意见及进行监察。环境委员会的组成须具广泛代表性,并使环保署署长感到满意。环境委员会亦须积极监察拟议管理措施的成效,以能确保整体工程不会导致有关栖息地的生境功能有净损失。
九广铁路公司在编写《环境监察及审核手册》时须谘询环谘会,并定期向环谘会汇报监察工作的进展和结果。监察计划须以与工程范围相关的基线数据为基础,并以最佳方法更新。
若拟议的管理措施未能达至已获批准的环评报告所订明的效果,九广铁路公司须采取进一步措施,弥偿因落马洲鱼塘有所减少而导致的任何净生态功能损失。
鉴于市民对工程的关注,监察数据和结果须具高透明度。所有环境监察及审核的数据及结果、所有《环境影响评估条例》要求提交的报告和所有表现测试数据及结果,均须在获得这些资料的最短时间内,透过九广铁路公司设立的网页、《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的网页及《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登记册办事处公布。
所有环评报告的建议和环谘会所提出的条件将会加入成为环境许可证的适当条件,这些条件可根据《环境影响评估条例》执行,而九广铁路公司须严格遵守这些条件。
完
二○○二年三月十一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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