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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环保署招标为旧式重型柴油车安装微粒消减装置
环境保护署今日(六月二十八日)在宪报刊登两则招标公告,征求供应商为旧式重型柴油车辆供应及安装微粒消减装置。
环保署署理首席环境保护主任夏港表示,安装计划是政府控制车辆废气排放整体策略的措施之一,以减少空气污染。
「安装在只于香港行驶的重型柴油车辆的消减装置,必须能将车辆所排放废气中的微粒量减低最少百分之三十五。由于内地使用较高含硫量的柴油,安装在跨境柴油车辆的装置则必须能将废气中的微粒量减低最少百分之二十五。」
「环保署准备为约四万一千辆旧式重型柴油车辆安装这些装置。这些柴油车辆重量均在四吨以上,并于一九九五年四月在本港引入欧盟柴油车辆废气排放标准前已进行首次登记。」
「环保署根据车辆引擎的大小及是否需要往返内地,将车辆分为九个组别,分别接受标书。」
由四名海外及一名本地专家组成的国际专家小组已为这些装置制定规格。
投标者需随标书附上足够资料,以证明其装置的效能。国际专家小组会评估投标者所建议的装置是否符合规格。
夏港说:「环保署的目标是在十月批出合约,并于十二月展开安装计划。」
「此外,目前约有四千辆需长时间在空转引擎的情况下运作的欧盟前期重型柴油车辆,例如吊臂车及混凝土车,环保署正测试可能适用于这类车辆的微粒消减装置。若找到合适装置,环保署计划为这类车辆展开安装计划。」
「去年,约八成欧盟前期轻型柴油车辆已接受政府资助,安装微粒消减装置。」
「政府正准备立法建议,规定安装消减微粒装置成为欧盟前期轻型柴油车辆的发牌条件之一。」
招标文件及进一步资料可在湾仔告士打道五号税务大楼四十五楼四五一八室环保署车辆废气组索取。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为二○○二年九月六日中午十二时。查询可致电二五九四 六四二二,或传真至二八二四 九三六一。
完
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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