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稿
环保署公布一月份检控数字
二○○三年一月份因触犯环境保护署执行的管制污染条例,被法庭定罪的个案共有三十五宗。
其中十一宗违反《空气污染管制条例》、九宗违反《废物处置条例》、八宗违反《噪音管制条例》,五宗违反《水污染管制条例》,而违反《海上倾倒物料条例》的则有两宗。
一月份的个案最高判罚额为两万元。
一间公司因未持有有效建筑噪音许可证而使用机动设备和进行订明建筑工程,两项定罪各被罚款两万元。
另外,四间公司亦各被判罚款两万元。其中两间公司因不依照建筑噪音许可证规定而使用机动设备被定罪;一间公司违反《水污染管制条例》牌照规定,而另一间公司则未有采取措施控制空气污染物的排放。
完
二○○三年二月十八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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