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稿
环保署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口配额
环境保护署在今日 ─ 国际保护臭氧层日
─ 公布由二○○四年一月一日起,根据《保护臭氧层条例》所管制的含氯氟烃(HCFCs)的进口配额,将由一百三十八点九加权公吨减至九十点三加权公吨。
环保署署理首席环境保护主任仇志明说:「所有三十四种含氯氟烃(HCFCs)的进口配额,将全面减少百分之三十五。」
「我们一直致力保护臭氧层,并遵守《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对已发展国家如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日本的规定。自一九九六年起,我们全面禁止进口供本地使用的含氯氟烃(CFCs)。含氯氟烃(CFCs)是一种具高度消耗臭氧层能力的物质。」
「今次减少含氯氟烃(HCFCs)的进口配额,是我们进一步履行责任,与国际携手致力保护臭氧层。」
含氯氟烃(HCFCs)主要用于冷冻和制冷,它们损耗臭氧层的能力很低,一般被视为在采用不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最终替代品前的过渡用品。
现时,含氯氟烃(HCFCs)的进口受牌照及配额的规管,确保供本地的使用量不能超出一九九六年的基本水平。
根据《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香港须分期减少含氯氟烃(HCFCs)的本地使用量,以达致在二○三○年或之前完全禁止入口,供本地使用。
仇志明呼吁巿民及业界,更多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替代品,合力保护臭氧层。
他说:「市民如欲查询减少含氯氟烃(HCFCs)配额和有关保护臭氧层的详细资料,请致电环保署空气质素监理组,电话号码为二五九四 六二四二和二五九四 六二三四,或浏览环保署网页(http://www.epd.gov.hk/epd/tc_chi/olp)。」
完
二○○三年九月十六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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