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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署 - 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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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署推行充电池回收计划

由今日(四月九日)起,所有可携式充电池可作回收,以便循环再造。这个产品责任制计划是得到生产商和入口商的大力支持。

环境保护署发言人表示:「充电池回收计划是由三十多个充电池和电子产品生产商及供应商筹划,并提供回收再造时所需的费用。」

这个计划是二○○二年四月推出的流动电话电池回收试验计划的一个延伸。

发言人说:「这个试验计划证明充电池循环再造是可行及符合成本效益的。」

所有可携式充电池都被纳入回收的范围内,包括一般用途的充电池及流动电话、无线电话、笔记簿型电脑和数码相机的充电池。

「在这个自愿性的产品责任制计划下,生产者、入口商、零售商和消费者共同承担回收充电池循环再造的责任。」

「参与的公司提供回收再造所需的费用,并在他们的服务中心及零售店铺设置电池回收点。」

「在地球之友和绿色力量的协助下,政府负责统筹整个计划,并推动市民积极参与,提高他们的回收意识。」

「环保署鼓励消费者把用完的充电池交到电池回收点。」

「这是一个结合业界、环保团体和政府三方面合作推行产品责任制的典范。」

参与公司的服务中心及零售店铺共设立了三百多个电池回收点:

*全线五十四间丰泽;
*全线二十三间SUNDAY;
*全线一百七十间屈臣氏个人护理店;
*中环、柴湾、观塘、奥运和宝琳地铁站;
*地铁公司的绿杨坊、青衣城、杏花新城和德福广场第一、二期;
*十二间蚬壳油站;
*参与公司的服务中心及零售店铺(共四十九间铺); 及
*7-ELEVEN及惠康超级市场亦将会设置回收点。 

电池回收点亦设置在占全港人口四成半的五百四十个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