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草案
环境保护署发言人今日(四月十三日)表示,政府将会向立法会提交《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草案》。
发言人指出条例草案主要目的是确保本港的管制制度完全符合《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规定。
条例草案会取代现有的《动植物(濒危物种保护)条例》。该条例透过许可证的制度规管进口、出口或管有濒危物种。
现有的条例在管制以濒危物种制成的药物的国际贸易方面未完全符合公约规定。发言人称:「新订的条例将使本港的管制制度完全符合公约的要求。」
政府建议透过这次重订条例的机会简化现有的许可证及收费制度,以九项新的收费取代现时的十四项收费。
发言人称:「许可证制度简化后,大多数现有和未来的许可证持有人将会缴付较少费用。」
草案会在四月十五日刊登宪报,并会在四月二十七日提交立法会。
完
二○○五年四月十三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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