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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常任秘书长(环境)郭家强今日(四月二十二日)公布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的落实详情。

郭家强说:「经考虑去年进行的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公众谘询所收集到的普遍正面反应后,行政会议决定政府应分两期去落实净化海港计划的最后阶段。」

「当局的目标是在二○一三年完成第一阶段(第二期甲),并在二○一○至一一年度进行检讨,检讨会考虑到人口增长和水质趋势。视乎检讨的结果,我们计划在第二期甲完成后展开第二期乙的工程。」

「市民接受以排污费全面回收营运开支的需要是推展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的一个必要先决条件。」

现时,净化海港计划第一期设施处理百分之七十五来自维多利亚港两岸的污水。净化海港计划第一期自二○○一年十二月全面启用以来,海港水质已大为改善。

郭家强说:「如果我们不及早行动,兴建一个污水处理系统,收集余下仍未经处理的污水,以及应付因人口及商业活动增长而产生的预期污水增幅量,这些成果会在未来消失。」

当局于去年六月二十一日至十一月二十日就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的未来路谘询公众,工程包括:

第二期甲:

*扩建深层污水隧道网络,以收集港岛其余地区的污水,输送到昂船洲污水处理厂作适当处理;
*提高现时化学处理污水的能力,由目前的一百七十万立方米处理量提升至每日二百八十万立方米;
*为净化海港计划处理的所有废水进行消毒后才排入海港;及

第二期乙:

*提高处理程度,为净化海港计划所有污水进行生物处理。

郭家强说:「在公众谘询期所收集到的大部分意见强烈支持落实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的建议,以改善海港水质。第二期甲工程完成后,海港主要水域的水质将会符合大部分的水质标准,海洋环境会更为理想。」

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的建造费用约为一百九十亿元,每年经常费用约为十一亿元。今年稍后,政府会基于污染者自付原则去检讨排污费和工商业污水附加费的现行水平,并提出建议谘询公众。」

郭家强表示,谘询结果显示大部分意见均支持按污染者自付的原则,支付净化海港计划的营运开支。

「政府会负责第二期设施的建造费用,但设施日常运作所需的开支必须来自排污费。」

「得到社会支持这个原则,我们不仅可以推展第二期甲的工程,以期在二○一三年落成,亦可提早于二○○八/○九年完成第二期甲消毒设施的工程,这样能令海港水质得到进一步改善,并使荃湾区泳滩早日重新开放。」

净化海港计划的详情和谘询文件可在净化海港计划网页下载,网址为www.cleanharbour.gov.hk

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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