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环保署回应政府帐目委员会报告
环境保护署发言人今日(七月六日)回应新闻界有关政府帐目委员会第四十四号报告书所提及柴油车辆废气管制措施的查询时表示,环保署会详细考虑政府帐目委员会的建议,并采取适当的跟进行动。
发言人说:「自政府近年推出的车辆废气管制措施后,我们可以见到路边空气质素正在改善。」
「一九九九年至二○○四年期间,自政府实施车辆废气管制措施后,路边的可吸入悬浮粒子水平已减少百分之九。而同一期间,由于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空气质素转坏,一般空气监测站录得的可吸入悬浮粒子水平则增加百分之十五。」
政府自一九九九年推出减少车辆废气排放的一系列措施包括:
* 差不多将所有的柴油的士转为石油气的士、
* 推出资助计划,鼓励约八成新登记公共小巴采用石油气,而非柴油、
* 引入超低硫柴油(即欧盟四期的标准),污染程度比欧盟三期的标准低百分之八十六、
* 提升汽油的法定标准至欧盟四期、
* 强制规定欧盟前期轻型柴油车辆安装微粒消减装置,并推出资助计划,为欧盟前期重型柴油车辆安装这些装置、
* 与欧盟同步,规定新登记车辆必须符合欧盟三期废气排放标准;以及
* 对排放过量黑烟车辆的罚款由四百五十元大幅提升至一千元,并加强执法行动。
发言人说:「环保署会继续努力减低车辆的废气排放,以及与广东省保持紧密合作,透过推行珠江三角洲地区空气质素管理计划,改善区域空气质素。」
完
二○○五年七月六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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