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环保署公布十一月份检控数字 二○○七年十一月份因触犯环境保护署执行的管制污染条例,被法庭定罪的个案共有五十一宗。 其中违反《空气污染管制条例》有二十四宗,违反《废物处置条例》有十七宗,十宗违反《噪音管制条例》。 该月份个案中最高判罚额为二万元。一名人士因未持有许可证而输出受管制废物及未有雇用废物收集商提供服务,被判监禁两个月。 完 2007年12月18日(星期二) User defined date2: 星期五, 25 七月,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