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环保署公布四月份检控数字 二○○八年四月份因触犯环境保护署执行的管制污染条例,被法庭定罪的个案共有二十一宗。其中违反《废物处置条例》有十宗,违反《空气污染管制条例》有七宗,两宗违反《噪音管制条例》,违反《水污染管制条例》及《海上倾倒物料条例》各有一宗。 一间公司因未持有许可证而输入受管制废物,被判罚款二万五千元,为该月份个案中最高判罚额。另外一名人士因未有雇用废物收集商提供服务,以及未持有许可证而输出受管制废物,被判监禁两个月。完 2008年5月20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