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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环保署公布八月份检控数字
二○○八年八月份因触犯环境保护署执行的管制污染条例,被法庭定罪的个案共有三十一宗。
其中违反《废物处置条例》有十四宗,违反《空气污染管制条例》有十宗,违反《噪音管制条例》及《水污染管制条例》各有三宗,违反《保护臭氧层条例》有一宗。
一间公司因违反《废物处置条例》输入受管制废物,被判历来最高的罚款。该公司于二○○七年十二月在未持有许可证下,从牙买加输入废铅酸电池,被法庭定罪及判罚港币十万元。环保署人员在检查一进口货柜行动中,搜出约二万一千九百千克废铅酸电池。该批危险废物已在同月内按国际《巴塞尔公约》的规定运返出口国牙买加。
环保署发言人说:「法庭判处高罚款带出清楚的信息,非法输入危险废物乃严重罪行。香港特区政府会严格执行废物进出口管制,致力保护环境。」
完
2008年9月16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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