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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于政府土地及私人土地倾倒废物被判罪成
一间运输公司及两名卸土车司机今年早前于城门道邻近城门水塘的政府土地及相连私人土地倾倒废物被定罪,今日(九月十九日)在粉岭裁判法院每人被判罚款10,000元。
环境保护署发言人欢迎法院的裁决,指出有关的判刑有助阻止在乡郊地区非法弃置拆建物料的活动。
环保署今年二月底接获投诉个案,指城门道邻近城门水塘一带有人非法倾倒拆建物料。
根据《废物处置条例》,未有合法权限或未有土地拥有人许可而在任何地方摆放废物,即属违法?为,首次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发言人提醒运载拆建物料的公司及司机切勿以身试法,为求方便非法倾倒废物。
发言人说:「我们正为有关业界包括建筑运输业制订指引,提醒业界应履行的责任和有关规管法例的要求。我们同时会致力打击在政府土地及私人土地摆放拆建物料的非法行为。」
发言人补充:「环保署正联同相关政府部门成立资料库。资料库将备有摆放拆建物料个案的位置、面积及土地用途等基本资料,以便有关部门能紧密合作,采取有效及协调的行动。」
完
2008年9月19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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