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七年八月份因触犯环境保护署(环保署)执行的管制条例,被法庭定罪的个案共有七十八宗。 被定罪的个案中,违反《空气污染管制条例》的个案有七宗;违反《海上倾倒物料条例》的个案有两宗;违反《噪音管制条例》的有七宗;违反《保护臭氧层条例》的有一宗;违反《产品环保责任条例》的有两宗;违反《废物处置条例》的有五十五宗,另有四宗违反《水污染管制条例》。 两家建筑工程公司因安排或容许非法倾倒物质或物品在香港水域内,各被罚款十万元,为八月录得罚款额最高的个案。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