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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 1997 (July - December)
环保署签署将军澳堆填区修复工程合约
环境保护署今日(星期二)签署工程合约,修复两个位于将军澳总面积约一百一十公顷的旧堆填区。
根据合约,承办商须负责设计、建造及营办堆填区的修复设施,为期达三十年,直至有关土地已经净化,并适合作正规发展。
堆填区土地在修复设施建好后,可用作临时康乐用途,例如足球
场或高尔夫球场。
合约由太古保福废料处理有限公司获得。该公司属太古股份有限
公司和保福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有关设施的建设费用为三亿八千二百三十万元,而营办商则每年
平均支取约一千二百一十万元用作营运及维修设施。
今次是环保署堆填区修复计划下,在船湾及市区堆填区后批出的第三份合约。环保署将于短期内展开第四份工程合约的招标工作,修
复位于新界西北及醉酒湾的旧堆填区。
环保署助理署长(废物设施)黄耀锦出席合约签署仪式后表示,
将军澳的旧堆填区需尽快修复,以免对该区现时及日后的工业及住宅 发展构成任何污染。
他说:「修复工程包括兴建防渗覆盖层;堆填区沼气抽取及燃烧
系统,以便在高温下烧去抽取出来的堆填区沼气,以及废水抽取及处 理系统,以便将废水处理至合乎标准后才排放至公共污水渠。」
他表示,在适当的条件下,堆填区沼气可以用作另类燃料或发电
能源。
他说∶「开始时,修复计划承办商必须利用抽取出来的堆填区沼
气作燃料,提供足够的电力运作堆填区设施。」
黄耀锦表示,这些堆填区已经用上三十年。但是所有堆填区不论
新旧,都属有限资源,必须适当地保存和使用。
他说∶「目前,香港每天产生大量废物,并弃置于三个策略性堆
填区。假如不减少废物的数量,香港全部堆填区将于二零一二年填满 。」
他表示,为了解决废物不断增加的问题,政府已制定减少废物计
划初稿,并公开谘询公众意见。
黄耀锦说∶「我们已经收到很多有关该计划初稿的宝贵意见,希望在九七年八月三十日谘询期结束前能收到更多意见。」
有关意见请递往香港花园道美利大厦九楼规划环境地政局,或以电子邮件传送至∶waste.reduction@pelb.wpelb.gov.hk。
完
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九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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