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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 1998
含氯氟烃自由配额接受申请
环境保护署今日(星期五)开始接受有关人士申请「保护臭氧层条例」下的自由配额,以入口三十四种含氯氟烃供本港于一九九八年使用。
所有根据该条例规定注册的公司均可申请该些配额,而环保署会按申请人士的实际需要分配有关配额。
具备纪录证明曾于去年使用正常和自由配额的含氯氟烃入口商,已自动获配正常配额。
署理环保署助理署长(空气质素)梁伯铭说:「根据保护臭氧层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本港在一九九八年的含氯氟烃配额上限应为二千五百二十六公吨。」
梁伯铭表示,根据议定书的时间表,本港会逐步减少使用含氯氟烃,至二零三零年便会全面停止使用。
申请第二阶段自由配额人士须于一九九八年八月十四日下午五时前,由专人将申请表格送交香港湾仔告士打道五号税务大楼三十三楼环保署空气质素监理组。
申请表格可于上述地点索取,逾期申请概不受理。
查询进一步详情,可致电二五九四 六二三四或二五九四 六二四三与空气质素监理组联络。
完
一九九八年七月十七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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