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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 1998
政府以相宜租金批地予废物再造业
为鼓励本港的废物回收和再造,政府推出租金相宜和合适的土地,只供本地废物再造商竞投。
首幅获政府选定作上述用途的土地位于屯门。该幅土地已以短期租约形式批出,租约明日(星期六)起生效。中标者为本地一间废塑料回收再造商。
另一幅位于上水的土地亦已于上周五截止招标,预计九月便会有结果。
首席环境保护主任刘美明博士说:「根据『香港减少废物计划』,政府承诺会于各区物色合适土地供废物再造商竞投,藉以帮助他们。」
「由于回收和再造本地废料的利润通常不高,把土地限租予废物再造商便可减少价格竞争,从而降低再造商的营运成本。」
「土地的投标价不设下限。合乎废物再造的投标条件的最高出价者便会获批土地。」
刘美明博士说:「我们希望可藉此鼓励废物再造商投资发展新技术,促进本港的废物再造业。」
首幅批出的土地位于望后石龙门路旁的屯门四十七区,面积约三千七百平方米,租期先定四年,其后按季再续。
中标者卜高通美公司,是本地一间专门收集及再造废塑料的公司。
该公司将收集及再造本地废塑料,例如发泡胶制品、本地广泛采用的「保特龙」饮料胶瓶(PET),以及低密度和高密度聚烯(LDPE/HDPE)等。
第二幅土地则位于上水30A区,前为上水临时房屋区。是次投标在回收物料类别上并无限制。
刘美明博士说,为了本港的环境,政府承诺会继续物色及批出更多合适的土地予本地废物回收/再造业。
完
一九九八年七月三十一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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