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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 1998
政府为废物再造业提供更多土地
政府今日(星期一)以相宜租金批出另一幅位于上水的土地,供废物再造业专用,以继续推动本港的废物再造业。
该幅土地为第二幅获政府选定作上述用途的土地,现以短期租约形式批予本地一间金属废料回收再造商。
环境保护署首席环境保护主任刘美明博士表示,这项特别批地安排是在政府的减少废物计划下提出的,甚受废物再造商欢迎。
刘美明博士说:「由于回收和再造废物的利润通常不高,把土地限租予废物再造商便可减少价格竞争,从而降低再造商的经营成本。」
「土地的投标价不设下限,合乎废物再造的投标条件的最高出价者便会获批土地。」
「我们相信以相宜的租金批出合适的土地予废物再造商,可鼓励他们投资发展新技术,推动本港的废物再造业。」
「我们亦希望藉此协助废物再造业建立一个可持续的营商环境,并制造对本地废物的需求,以发展所需的市场动力。」
该幅土地位于上水彩顺街,从前为临时房屋区,面积约一点六公顷。租期先定三年,其后按季再续。
中标者祥胜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是本地一间专门收集及再造金属废料的废物再造商。
该公司收集及再造于本港产生的含铁及有色金属废料,拥有完善的本地供应网络。
政府现正筹备于明年年初批出第三幅土地供废物再造商竞投。
刘美明博士说:「我们承诺会继续物色及批出更多合适的土地予本地废物再造业。」
她表示,为确保可达致促进本地废物再造业及改善环境的目标,政府会监察投得屯门及上水两幅土地的废物再造商的经营情况,并检讨批地安排。
屯门那幅土地是首幅获选定为只供本地废物再造商竞投的土地,已于一九九八年七月批予本地一间废塑料回收再造商。
完
一九九八年九月七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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