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保署公布九月份检控数字
上月(九月份)有多宗因触犯反污染条例而被法庭重罚的个案,判决包括巨额罚款及缓刑。
其士(建筑)有限公司因促使他人未持有有效建筑噪音许可证而进行订明建筑工程,被判罚十万元。
此外,男子陈伯枝因排放废物/污染物于维多利亚港(第二期)水质管制区,触犯了《水污染管制条例》而被判罚二万五千元及监禁二十八日,缓刑两年。
九月份共有一百五十三宗因触犯环境保护署所执行的反污染条例而被法庭定罪的个案。
个案中有四十三宗违反《水污染管制条例》、三十宗违反《噪音管制条例》、五十三宗违反《空气污染管制条例》,二十三宗违反《废物处置条例》,而违反《保护臭氧层条例》的则有三宗。
被法庭判罚的款额由三百元至十万元不等。
完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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