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行政管理委員會

(香港法例第311章,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第52條)

諮詢處: 環境保護署
環保法規管理科
區域辦事處(西)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24樓
電話: 2835 1323

成員名單 (由 2026 年 3 月 8 日起生效,任期兩年)

 

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環保法規管理) (主席)

環境保護署首席環境保護主任(區域西)

勞工處高級職業環境衞生師(總部)

房屋署高級屋宇保養測量師/顧問管理

建築署高級物業事務經理/特別職務11

鄒國強工程師

梁安裕建築師

李仲豪測量師

雷雨先生

蘇玉鳳女士

區詠芷女士

秘書:環境保護署高級環境保護主任(區域西)

按此參閱石棉行政管理委員會的程序規則 (只提供英文版本),及按此參閱石棉行政管理委員會的紀律處分程序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