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質素指標檢討

政府在《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第311章)列明香港空氣質素指標(指標),並規定須每五年最少檢討指標一次,以不斷提升空氣質素,加強保障市民健康。現行指標由2022年1月1日開始生效。政府已展開新一輪指標檢討,評估進一步收緊指標的空間,目標是在 2023 年內完成檢討。

公眾諮詢

環境及生態局現開始就空氣質素指標檢討展開兩個月的公眾諮詢,向公眾闡述是次檢討的結果,並收集市民意見。你可以於公眾諮詢的專題網頁瀏覽諮詢文件及相關資訊。公眾諮詢將於2023年10月31日完結。
你可以在專題網頁內填寫線上意見收集表格,或下載意見收集表格並以電郵(aqoreview@eeb.gov.hk)、傳真(2838 2155)或郵遞方式(環境及生態局 空氣政策組(1),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5號稅務大樓33樓)把你的意見送交環境及生態局。

環境及生態局亦會舉辦兩場公眾諮詢論壇,介紹空氣質素指標檢討工作並聆聽市民意見。論壇詳情如下:
 

日期 第一場9月20日 (星期三) 第二場9月26日 (星期二)
時間 下午7時至9時
語言 粵語(輔以英語及普通話即時傳譯)     
地點 灣仔石水渠街85號聖雅各福群會4樓明華堂 觀塘翠屏道3號基督教家庭服務中心1樓禮堂


論壇詳情可於專題網頁查閱。有興趣參與論壇的人士可到專題網頁填寫線上報名表格,或下載報名表格並以上述電郵、傳真或郵遞方式送交環境及生態局。由於座位有限,兩場論壇均會以先到先得形式接受報名。

檢討的基本原則

長遠而言,政府的最終目標是香港空氣質素可以全部符合世界衞生組織(世衞)所訂定的最終指標。在2021年9月,世衞公布了新的《全球空氣質量指南》(《指南》),訂定了更嚴格的指標,並新增三項新指標(臭氧的高濃度季節指標、二氧化氮的24小時指標和一氧化碳的24小時指標)。

一如以往,世衞於《指南》指出達致世衞所訂定的最終指標對許多國家和地區來說可能是一項艱鉅的任務。因此,逐步改善空氣質素以達致《指南》所訂的中期目標,應被視為改善人口健康狀況的關鍵指標。是次檢討將遵循上述原則和指引。在香港現行的12項指標中,已有五項指標訂於新《指南》的最終指標水平。

主要工作

  1. 評估香港及珠江三角洲(珠三角)地區最新的空氣質素水平及趨勢;
  2. 檢視現行空氣質素改善措施的進展和成效,及審議在2025年及2030年前具顯著減排影響的新空氣質素改善措施;
  3. 考慮到香港和珠三角地區空氣質素改善措施的實施情況,評估2025年和2030年的空氣質素改善情況,以及2030年相關的健康和經濟效益;及
  4. 評估2025年的指標達標情況,以及參考世衞最新《指南》,進一步收緊2030年指標的空間。

空氣質素指標檢討工作小組及空氣科學與健康專責小組

一個由環境及生態局副局長領導的工作小組已成立,以諮詢相關持份者對是次檢討的意見。工作小組將審議在2025年和2030年前具顯著減排影響的空氣質素改善措施,並因應空氣質素影響評估及健康和經濟影響評估的結果評估收緊指標的空間。

工作小組由來自空氣科學界、環保團體、專業團體、商會和相關業界的約20名非官方成員,以及代表相關政府決策局和部門的官方成員所組成。政府委任的顧問將會進行空氣質素影響評估及健康和經濟影響評估,工作小組之下亦成立了一個由空氣科學和醫學專家組成的空氣科學與健康專責小組(專責小組)負責就上述評估的方法和結果提供建議。

關於工作小組及專責小組的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