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2010年6月18日起,營商機構購買合資格的環保車輛所招致的資本開支可以從利得稅中扣除,新的稅務寬減將適用於2010/11及其後的課稅年度。
這項稅務優惠措施涵蓋以下三種環保車輛類別:
(A) 環保署所執行的 "環保商用車輛稅務寬減計劃"〔以下簡稱 "通過審批的環保商用車輛" 〕下的環保車輛;
(B) 混合動力車;以及
(C) 電動車。
在2025年3月31日,已通過環保署審批的合資格環保車輛: 
註1:環境保護署每年會按技術發展及當時法定的新登記車輛廢氣排放標準,檢討上述稅務寬減計劃認可標準。環保車輛資本開支的利得稅扣除是以車輛購買日期計算,此計劃下的合資格環保車輛,如要獲得 "環保商用車輛稅務寬減計劃" 下的首次登記稅扣除,必須在車輛首次登記時符合當時認可標準。
環保署會為符合 "環保商用車輛稅務寬減計劃" 的合資格環保車輛簽發環保車輛證書,企業在新稅務優惠計劃生效或以後購買這類別車輛時,應向車輛供應商索取環保車輛證書副本作報稅用途。
如企業未能取得環保車輛證書〔例如:二手車輛或新稅務優惠計劃生效之前已購買的合資格環保車輛〕,車主可以填妥以下表格,向環境保護署核實。
(申請表格
)
混合動力車和電動車型號都屬於新稅務寬減的合資格環保車輛。現時本港市面上混合動力車及電動車的型號:
環境保護署(有關合資格環保車輛事宜)
電話 : 2594 6392
傳真 : 2824 9361
地址 : 香港灣仔稅務大樓34樓,環境保護署流動污染源組
稅務局(有關資本開支扣除稅務寬減事宜)
電話 : 187 8088
地址 : 香港九龍啟德協調道5號税務中心1樓
網址 : http://www.ird.gov.hk/chi/faq/efv.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