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範圍

噪音管制條例下的指定範圍

請選擇指定範圍:

香港島及南丫島  PDF
九龍西、葵涌、荃灣及青衣  PDF
九龍東及將軍澳  PDF
元朗、天水圍、米埔、石崗及古洞  PDF
大埔、粉嶺、上水及沙頭角  PDF
屯門、深井及馬灣  PDF
沙田、馬鞍山及西貢  PDF
大嶼山西  PDF
大嶼山東、坪洲及長洲  PDF
 

政府已於2023年4月28日在憲報刊登《2023年噪音管制(建築工程指定範圍)(修訂)公告》,修訂《噪音管制(建築工程指定範圍)公告》(第400L章)。如以下圖則上所標示,新指定範圍將於2023年9月1日或2027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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