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引與參考資料

禽畜廢物管制計劃-濕處理及乾濕混合處理法處理禽畜廢物的指南

一 般 預 防 措 施

為 使 濕 處 理 或 乾 濕 混 合 處 理 系 統 能 發 揮 其 效 能 , 下 述 一 般 原 則 須 予 遵 從 : -

(i) 定 期 檢 查 及 清 理 糞 渠 、 格 柵 及 收 集 池 ;

(ii) 防 止 系 統 任 何 一 組 件 有 溢 流 情 況 。 若 要 奏 效 , 得 透 過 正 確 的 設 計 ( 例 如 每 一 組 件 須 有 足 夠 的 容 量 及 功 能 ) 、 建 造 及 維 修 保 養 ( 例 如 定 期 清 除 污 泥 ) 。 若 有 污 水 溢 流 情 況 出 現 , 有 關 人 士 會 被 當 局 檢 控 ;

(iii) 按 照 供 應 商 建 議 的 程 序 予 以 操 作 及 維 修 保 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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