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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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收集整體計劃

政府為全港各區制定「污水收集整體計劃」,收集全港不同污水收集區的污水,輸往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後排放。目前全港已劃分為16個污水收集區,每區均制訂一套「污水收集整體計劃」。為配合香港現時及未來發展的需要,當局已陸續落實各區「污水收集整體計劃」中建議的工程。這些「污水收集整體計劃」會因應本港人口增長和地區發展所需進行檢討,並按着改善工程的優先次序跟進。

污水收集整體計劃檢討

污水收集整體計劃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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