嘈吵工作

嘈吵工作
(破碎、鑽孔、敲擊、搭棚及處理物料)
污染類別
噪音污染
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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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環境污染管制 根據《噪音管制條例》,(第400章),由下午七時至翌日上午七時,或公眾假期的任何時間,包括星期日,禁止使用機動設備及嘈吵的工程。
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法
限制嘈吵工程及機械 (例如手提破碎機或電鑽) 於滋擾較少的時段進行
使用靜音機器,例如使用油壓壓碎機作拆卸工程
當使用嘈吵的機器時,可使用隔音屏障或吸音器
當使用嘈吵的設備時,可利用可移動的屏障去遮擋噪音。
當使用嘈吵的設備時,可利用可移動的屏障去遮擋噪音。
與最受影響鄰居協商,把聲浪大的工程編排於雙方接受的時段內進行
避免於早上九時前進行嘈吵活動
為嘈吵的機器安裝滅聲器
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