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資料

物業管理人員制訂保護環境內務守則的指引

4. 裝修工程

4.1

空氣

  • 在室內噴漆或使用揮發性溶劑時,須保持通風良好,但應關上大門,避免氣味影響鄰舍。
  • 拆卸牆身或用電鑽鑽孔時,應使用吸塵機,吸走塵埃及粉粒。
  • 用風車鋸及鑽孔機時,應使用吸塵機吸走木屑及粉粒。
  • 妥善覆蓋臨時儲存的泥頭。
4.2

噪音

  • 除獲環境保護署批准外,裝修工程承辦商不得在下午7時至翌日上午7時,或於公眾假日的任何時間,使用機動設備或進行敲擊及搬運泥頭等工序。
  • 制訂合適的內務守則,例如規定業主須申領裝修許可證,才可展開任何裝修工程、限制使用產生特高噪音的設備、要求使用較靜的施工方法,以及管制施工時間。
  • 讓住客知悉管制裝修工程噪音的內務守則。
  • 避免於上午9時前進行發出噪音的裝修工程。
  • 知會鄰居有關裝修工程的施工時間表。
  • 避免於同一時段使用多項機動設備。
4.3

廢水

  • 切勿把受污染的水排放到雨水渠。
  • 切勿把化學品 (如油漆及天拿水等) 排放入水渠。
  • 如需進行排水道工程,須確保裝修工程承辦商沒有將污水渠錯誤接駁至雨水渠。
4.4

廢物

  • 把剩餘的化學品 (如油漆及天拿水) 適當儲存再用。
  • 把可再造物料 (如紙箱) 與其他廢物分開,以便回收。
  • 把泥頭、沙石及裝修廢物運往屋苑的泥頭站棄置。
  • 如屋苑未設有泥頭站,裝修工程承辦商須把泥頭運往公眾填土區,而廢物則運往堆填區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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