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資料

物業管理人員制訂保護環境內務守則的指引

5. 屋邨廢物回收

  • 應在方便的地方設置適當及足夠的廢物分類及回收設施,如分類回收桶,以供居民使用。
  • 廢物分類及回收設施不得阻礙走火通道或引致火警。
  • 應在每套回收桶旁放置垃圾筒,讓居民能同時把不能回收的垃圾放進垃圾筒。
  • 保持廢物分類及回收設施清潔衛生及正常運作。已破損或褪色的標貼應當更換。
  • 應在當眼處張貼海報,宣傳廢物分類的訊息。
  • 提醒居民不要將受污染的廢物(例如使用過的個人衛生護理用品)放入回收桶。
  • 定時安排收集回收桶內的可再造物料,以避免回收桶滿溢。
  • 妥善存放所收集的可再造物料,以方便隨後交給回收商。
  • 應確保收集的所有可再造物料都被送往循環再造。
  • 適當記錄所有可再造物料的收集及交收。
  • 如因大廈及屋邨裝修,或其他原因,需要把回收桶移往別處,應張貼通告,告知居民其他安排,如擺放回收桶的新位置。
  • 定期檢討回收成績及舉辦宣傳活動,以提高居民的意識及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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