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報告指引

環保報告指引-管制人員適用

第3章 - 報告大綱與內容

 

6. 環境表現分析

衡 量 及 跟 進 環 境 表 現 的 參 數 , 稱 為 環 境 表 現 參 數 。 以 下 因 素 有 助 解 釋 這 些 參 數 的 定 義 :

  • 對 環 境 影 響 最 深 的 數 字 ;
  • 可 量 化 的 數 字 ;
  • 可 標 準 化 以 不 受 工 作 或 製 造 量 變 動 影 響 的 數 字 ; 及
  • 通 常 在 各 專 業 、 行 業 及 業 務 採 用 的 數 字 。

這 些 參 數 可 包 括 內 部 環 保 管 理 措 施 , 以 及 局 或 部 門 的 活 動 與 綱 領 。 圖 6 . 1 提 供 一 些 不 同 主 要 環 境 因 素 內 典 型 環 境 表 現 參 數 的 例 子 。

 

圖 6 . 1 表 現 參 數 例 子

 

環 境 因 素 典 型 環 境 參 數
能 源 及 資 源 的 使 用
  • 物 料 、 水 、 其 他 可 更 新 資 源
  • 能 源
  • 每 一 件 製 作 所 用 原 料 的 重 量
  • 每 名 員 工 與 上 年 度 相 比 的 節 約 用 水 量
  • 每 一 件 製 作 所 減 用 的 物 料
  • 以 可 持 續 或 非 損 耗 性 物 料 替 代 的 百 分 比
  • 每 年 或 每 人 耗 用 的 能 源 量
防 止 污 染
  • 水 污 染
  • 每 一 件 製 作 的 排 放 物 總 重 量
  • 每 一 件 製 作 的 特 定 物 質 排 放 重 量
  • 超 過 同 意 排 放 量 的 日 子 的 百 分 比
  • 空 氣 污 染
  • 每 一 件 製 作 的 廢 氣 總 排 放 量
  • 微 粒 總 重 量
  • 廢 物 ( 有 毒 、 危 險 及 固 體 廢 物 )
  • 總 廢 物 量
  • 每 一 件 製 作 的 特 定 廢 物 重 量 或 數 量
  • 循 環 再 造 、 經 處 理 及 棄 置 廢 物 的 百 分 比
  • 毒 性 等 級
環 境 管 理
  • 環 境 審 核
  • 環 境 管 理 體 系
  • 執 行 方 案 成 效 的 評 級
  • 環 境 審 核 方 案 所 包 括 的 場 地 / 組 別 數 目
  • 進 行 審 核 的 頻 度 ( 內 / 外 部 )
  • 設 有 合 乎 國 際 標 準 ( 例 如 I S O 1 4 0 0 1 ) 環 境 管 理 體 系 的 場 地 數 目
工 作 行 動 或 方 案
  • 被 滋 擾 、 恢 復 的 土 地 及 可 更 新 資 源
  • 受 影 響 人 口 及 野 生 動 物
  • 損 失 比 例
  • 受 保 護 人 口
採 購 與 訂 立 合 約
  • 擁 有 書 面 環 境 方 針 的 供 應 商 所 佔 百 分 比 。
  • 以 價 值 計 , 機 構 支 付 給 有 合 約 前 環 境 資 料 供 應 商 總 額 的 百 分 比 。
教 育 與 培 訓
  • 人 員 培 訓
  • 參 加 環 境 培 訓 課 程 的 職 員 數 目
符 例
  • 符 例 情 況
  • 不 符 例 情 況
  • 符 例 的 百 分 比
  • 不 符 例 情 況 的 數 目
  • 濺 溢 量
  • 解 決 不 符 例 問 題 所 用 的 平 均 時 間
環 境 支 出
  • 所 用 款 項 總 額
技 術
  • 投 資
  • 減 少 廢 物
  • 用 於 改 進 科 技 ( 基 建 / 儀 器 ) 以 針 對 污 染 問 題 的 款 項
  • 新 系 統 ( 例 如 於 投 資 前 後 比 較 排 放 表 現 ) 的 有 效 程 度
  • 投 入 款 項 以 配 合 產 品 更 高 規 格 的 數 字

參 考 每 一 表 現 參 數 , 環 境 表 現 分 析 會 運 用 財 務 、 操 作 、 科 學 或 其 他 有 關 統 計 與 資 料 , 針 對 環 境 方 針 、 目 標 及 指 標 / 里 程 碑 作 比 較 。 如 不 能 符 合 目 標 與 指 標 , 則 須 討 論 失 敗 原 因 及 建 議 修 正 計 劃 。 環 境 表 現 分 析 可 能 包 括 以 下 其 一 或 更 多 的 角 度 :

  • 相 對 若 干 基 準 而 分 析 表 現 , 這 些 基 準 可 以 是 環 境 方 針 、 指 標 / 里 程 碑 、 趨 勢 分 析 甚 至 關 乎 法 例 和 規 例 。 ( 見 圖 6 . 2 及 6 . 3 的 例 子 ) ;
  • 以 行 業 及 / 或 地 域 分 析 表 現 ;
  • 環 境 事 故 及 修 正 行 動 的 數 目 及 範 圍 ;
  • 討 論 抵 消 環 境 損 害 的 活 動 ( 包 括 還 原 可 再 用 資 源 及 修 復 場 地 ) ;及
  • 與 員 工 、 供 應 商 、 承 辦 商 及 其 他 有 關 人 士 商 定 環 境 計 劃 。

圖 6 . 2 用 環 境 方 針 範 圍 及 指 標 作 表 現 分 析

 

環 境 方 針 範 圍 1 9 9 6 / 9 7 年 指 標 表 現
能 源 及 公 用
施 管 理
  • 在 1 9 9 7 年 3 月 3 1 日 前 設 減 少 以 1 9 9 4 / 9 5 年 計 的 每 名 乘 客 用 水 量 3 %
  • 在 1 9 9 9 年 3 月 3 1 日 前 1 0 0 % 取 替 哈 龍 手 提 滅 火 器
表 現 達 到 指 標
節 省 達 7 . 6 % 。 1 9 9 6 年 春 季 就 希 斯 路 供 水 基 建 進 行 全 面 測 漏 調 查 , 發 現 土 地 移 動 引 致 若 干 水 喉 總 管 有 裂 縫 , 因 而 展 開 修 葺 裂 縫 工 程 。 此 外 , 又 在 全 部 機 場 主 要 供 水 水 錶 安 裝 控 制 系 統 , 於 日 後 出 現 漏 水 及 非 法 用 水 時 向 供 水 公 司 及 機 場 供 水 部 門 提 出 警 告 。
進 行 中 至 今 已 取 替 5 0 % 手 提 滅 火 器 , 尚 餘 1 5 6 套 。
廢 物 處 理
  • 在 1 9 9 9 年 3 月 3 1 日 前 達 到 額 外 減 少 每 名 乘 客 棄 置 在 堆 填 區 的 廢 物 1 5 % ( 以 1 9 9 4 / 9 5 年 為 基 數 )
今 年 運 往 堆 填 區 的 廢 物 比 去 年 略 有 增 加 。 主 要 原 因 是 循 環 再 造 物 品 的 市 場 減 縮 。
採 購 及 物 料
  • 在 1 9 9 7 年 3 月 3 1 日 前 建 立 一 系 統 、 為 採 購 置 過 程 中 投 標 階 段 的 英 國 航 空 局 希 斯 路 供 應 商 進 行 環 境 評 估
達 到 指 標
水 質
  • 確 保 符 合 所 有 排 放 同 意 書
  • 在 1 9 9 7 年 3 月 3 1 日 前 建 立 及 保 存 資 料 庫 , 以 報 告 及 記 錄 所 有 濺 溢 事 件 ( 在 地 上 及 在 空 氣 中 ) 。

於 期 間 達 到 ( 為 連 續 不 斷 的 指 標 )
達 到 指 標
已 發 出 新 的 操 作 安 全 指 示 , 建 立 報 告 濺 溢 的 系 統 。 由 於 該 系 統 最 近 始 建 立 , 尚 未 設 立 正 式 的 資 料 庫 。 目 前 所 有 濺 溢 報 告 的 文 本 均 存 檔 。

航 空 噪 音
  • 與 航 空 公 司 及 航 空 交 通 控 制 當 局 攜 手 努 力 , 期 於 1 9 9 7 年 3 月 3 1 日 達 到 8 5 % 離 境 飛 機 依 軌 道 飛 行
8 9 % 達 到
我 們 已 進 行 全 部 主 要 航 空 公 司 及 飛 機 種 類 組 合 的 全 面 而 有 系 統 分 析 , 以 建 立 良 好 與 不 良 好 噪 音 及 依 循 軌 道 表 現 的 紀 錄 。 此 外 , 又 和 有 良 好 依 軌 紀 錄 的 航 空 公司 進 行 研 究 , 以 決 定 各 公 司 所 採 用 的 方 法 是 否 能 和 其 他 航 空 公 司 分 享 , 以 改 善 依 循 軌 道 的 表 現 。 有 些 航 空 公 司 記 錄 得 依 軌 飛 行 情 況 由 5 0 % 改 善 至 9 5 % 。

圖 6 . 3 用 歷 史 數 據 作 出 表 現 分 析 來 顯 示 一 般 趨 勢

公司總部的廢紙及其循環再造率圖表

摘 錄 自 日 本 麒 麟 啤 酒 廠 有 限 公 司 「 1 9 9 7 年 麒 麟 啤 環 境 報 告 」 第 2 4 頁 ) ( 譯 本 )

為 方 便 參 考 , 附 件 6 提 供 了 更 多 例 子 , 以 顯 示 環 境 資 料 可 從 不 同 方 針 範 圍 、 目 標 與 指 標 的 角 度 作 出 報 告 。

如 不 可 能 提 供 資 料 證 明 表 現 , 可 以 用 描 述 方 式 作 出 披 露 。 ( 見 圖 6 . 4 的 例 子)

圖 6 . 4 - 揭 述 表 現 進 度 達 至 可 持 續 發 展
本 部 門 認 定 減 少 送 往 堆 填 區 固 體 廢 物 的 需 要 , 並 且 於 年 內 開 設 了 設 施 , 燒 毀 因 操 作 而 產 生 的 廢 物 。 燃 燒 過 程 中 產 生 蒸 氣 能 源 , 這 些 蒸 氣 貯 在 操 作 地 點 , 當 通 過 渦 輪 時 , 能 產 生 多 至 9 . 9 兆 瓦 的 電 力 。 操 作 該 設施 會 顯 著 減 少 部 門 依 賴 堆 填 區 貯 存 廢 物 , 而 且 不 會 排 放 任 何 有 毒 的 空 氣 污 染 物 。

附 件 7 為 一 個 簡 表 , 可 用 以 顯 示 各 種 環 境 影 響 、 其 相 關 指 標 及 表 現 報 告 之 間 的 聯 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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