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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育

 
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有效國際環保公約和協議 本地相關機構網頁
1973年《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於1979年修訂 漁護署
1971年《關於特別是作為水禽棲息地的國際重要濕地公約》,於1982年修訂 漁護署
1979年《保護遷徙野生動物公約》 漁護署
《生物多樣性公約》及《卡塔赫納生物安全議定書》 環保署
1972年《保護世界文化及自然遺產公約》 --
1956年《亞洲和太平洋地區植物保護協定》,於1967年、1979年及1983年(只有第1(a)條)修訂 漁護署
1946年《國際捕鯨公約》,於1956年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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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