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編輯的信

2005年5月6日致明報編輯的信 - 回應有關「屯門環保園」的報導

就貴報於五月四日有關「屯門環保園單一招標被質疑 環團業界學者恐壟斷無助行業發展」的報導,我們希望借貴報一角作出澄清及提供進一步資料。

環保園將由不同租戶租用,故必須由一間公司負責各項租務及管理事宜,以確保環保園能有效率地發揮其應有作用。我們將會以公開招標形式,聘請管理屯門環保園之承辦商。管理承辦商必須要具有充足的相關管理經驗,而在政府與管理承辦商訂下的合約,將會有適當而嚴謹的條款,規定及要求管理承辦商在合理的營運經費之下管理環保園。

在批租土地予回收再造業及環保業使用方面,我們會根據市場的情況及業界的需要,將環保園劃分為不同大小的土地,提供予各種回收循環再造及環保工業使用,並以公平及透明的方式批予業界興建廠房及運作。

我們現正著手擬定管理之詳細條款及土地招租要求及詳情,透過嚴謹、公開及高透明度的合約條款及公平的批租土地方式,我們絕不容許有任何所謂「養肥」或「壟斷」的情況出現。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常任秘書長(環境)
(鄧建輝代行)

二○○五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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