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編輯的信

2005年7月13日致香港電台電視部「五稜鏡」節目監製的信 - 回應有關迪士尼樂園燃放煙花的評論

昨天 貴節目客席主持人在該節目中指出,迪士尼樂園於九月開幕後將會每晚燃放煙花。他引述大公報當日頭版報道,並批評說:「特區政府要求市民大眾尊重環境,愛護大自然,推行環保。迪士尼放煙花,當然為很多人帶來歡樂,在萬眾歡樂的時候,有沒有想到生態環境,每日受到不同的破壞呢?」他續說:「政府一定要嚴加把關,對有關公司的環境評估重新檢視,有所監督和規範,才是一個有承擔的政府對保護環境和推行環保教育應該做的事情。」

我想指出,當局在審批迪士尼樂園試放煙花時是依足《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的規定。有關環評報告指出,煙花表演不會對附近環境有任何重大的影響。該報告已在二零零零年三月至四月公開給市民查閱,並在二零零零年四月獲環諮會通過。期間亦諮詢了立法會環境及經濟事務委員會,荃灣及離島區議會。有關報告是經廣泛諮詢後根據該條例獲得批准。

迪士尼樂園在五月六日及七日進行燃放煙花測試,兩日空氣質素數據證明測試結果均符合環境標準。

環諮會在七月十一日討論有關試放煙花結果,並將對數據的一些意見交與環保署署長。環保署署長將知會項目倡議人有關環諮會對燃放煙花測試結果的意見,他在作出最終決定時會一併考慮這些建議。

本人重申,環保署一直根據有關條例以專業原則公開及公正地審慎審核所有環評報告,因此,不存在重新檢視有關公司的環境評估報告的需要。我們會一如以往保護環境與推行環保教育。

最後,本人認為貴台播出有關節目前如能作較深入資料搜集對提高節目水平及公信力是很重要的。

環境保護署署長
(區偉光 代行)

二○○五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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