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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常任秘書長(環境)郭家強今日(四月二十二日)公布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的落實詳情。

郭家強說:「經考慮去年進行的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公眾諮詢所收集到的普遍正面反應後,行政會議決定政府應分兩期去落實淨化海港計劃的最後階段。」

「當局的目標是在二○一三年完成第一階段(第二期甲),並在二○一○至一一年度進行檢討,檢討會考慮到人口增長和水質趨勢。視乎檢討的結果,我們計劃在第二期甲完成後展開第二期乙的工程。」

「市民接受以排污費全面回收營運開支的需要是推展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的一個必要先決條件。」

現時,淨化海港計劃第一期設施處理百分之七十五來自維多利亞港兩岸的污水。淨化海港計劃第一期自二○○一年十二月全面啟用以來,海港水質已大為改善。

郭家強說:「如果我們不及早行動,興建一個污水處理系統,收集餘下仍未經處理的污水,以及應付因人口及商業活動增長而產生的預期污水增幅量,這些成果會在未來消失。」

當局於去年六月二十一日至十一月二十日就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的未來路諮詢公眾,工程包括:

第二期甲:

*擴建深層污水隧道網絡,以收集港島其餘地區的污水,輸送到昂船洲污水處理廠作適當處理;
*提高現時化學處理污水的能力,由目前的一百七十萬立方米處理量提升至每日二百八十萬立方米;
*為淨化海港計劃處理的所有廢水進行消毒後才排入海港;及

第二期乙:

*提高處理程度,為淨化海港計劃所有污水進行生物處理。

郭家強說:「在公眾諮詢期所收集到的大部分意見強烈支持落實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的建議,以改善海港水質。第二期甲工程完成後,海港主要水域的水質將會符合大部分的水質標準,海洋環境會更為理想。」

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的建造費用約為一百九十億元,每年經常費用約為十一億元。今年稍後,政府會基於污染者自付原則去檢討排污費和工商業污水附加費的現行水平,並提出建議諮詢公眾。」

郭家強表示,諮詢結果顯示大部分意見均支持按污染者自付的原則,支付淨化海港計劃的營運開支。

「政府會負責第二期設施的建造費用,但設施日常運作所需的開支必須來自排污費。」

「得到社會支持這個原則,我們不僅可以推展第二期甲的工程,以期在二○一三年落成,亦可提早於二○○八/○九年完成第二期甲消毒設施的工程,這樣能令海港水質得到進一步改善,並使荃灣區泳灘早日重新開放。」

淨化海港計劃的詳情和諮詢文件可在淨化海港計劃網頁下載,網址為www.cleanharbour.gov.hk

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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