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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環保署公布去年十二月份檢控數字

二○○六年十二月份因觸犯環境保護署執行的管制污染條例,被法庭定罪的個案共有二十三宗。

其中十六宗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五宗違反《廢物處置條例》,一宗違反《噪音管制條例》,而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的則有一宗。

一名人士因排放不合標準的液體禽畜廢物,被罰款三萬元,為該月份個案中最高判罰額。

一名人士因未持有許可證而輸出受管制廢物和沒有僱用廢物收集商提供服務而被定罪,兩項定罪各判監禁六個月,緩刑兩年,同期執行。另一名人士亦因未持有許可證而輸出受管制廢物和沒有僱用廢物收集商提供服務兩項定罪,各判罰二百小時社會服務,同期執行。



2007年1月16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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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17 一月, 2007